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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300万元,离婚分割的不动产可以被执行吗?法院这样判

2025-11-25 深度解读 2 作者:zk520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曾洁赟 赵玮玮11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

案例涉及商品房业主、接受赠与未成年人、附居住条件赠与的父母、协议离婚配偶等各类权利主体的权利界定、排除强制执行的条件和标准等难点和热点问题,涵盖商品房买卖、离婚财产分割、抵押担保、拆迁安置等类型。

2024年至今年8月,广东法院共审结一审执行异议之诉案件9762件,为妥善处理执行中多种权利利益冲突起到良好的司法示范作用。

本次案例围绕实质解纷和平等保护要求,坚持利益平衡和价值引领,准确理解适用法律,维护真实权益,打击防范虚假诉讼,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叶某甲诉欧某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人民法院将与居住权密切相关的小区配套车位纳入商品房消费者购房人生存权优先保护范畴,明确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时对在先权利的必要注意义务。

在陈某诉某资产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人民法院坚持诚信诉讼原则,依据案外人另案承认的事实与本案矛盾,对其主张排除执行的请求不予支持。

某林场诉郑某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多重查封下执行标的查封时间,明确已解除或失效的查封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近年来,广东法院全面提升执行裁判质效,聚焦执行异议之诉疑难问题,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不断统一全省裁判尺度,推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促进市场交易,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典型案例】父母欠债前赠与子女的房产不得执行

谢某、朱某系夫妻,谢某甲、谢某乙系其子女。2006年,朱某代其未成年子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谢某甲、谢某乙以648万余元购买涉案广州某房产。

2008年付清全部款项后,办理了登记在谢某甲、谢某乙名下的房地产权证。

2013年,谢某向罗某借款,其后双方发生争议,经判决进入执行,罗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谢某、朱某名下财产。

执行法院查封了涉案房产,案外人谢某甲、谢某乙以其系房屋所有权人异议被驳回后,提起本案诉讼,请求不得执行涉案房产。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父母债务纠纷中判断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能否执行,应以执行依据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时间及房产的登记时间为核心,兼顾房产情况、债务人偿还能力和偿还债务的情形等因素综合考量。

涉案房产在罗某出借款项前已完成过户登记,父母子女主张亲子赠与的意思表示经过权属登记予以彰显,赠与行为已经完成。

债权人未举证证明其对涉案房产作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存在信赖利益,也未有证据证明赠与存在恶意逃债、违反公序良俗等合同无效的情形,可认定未成年子女享有排除一般金钱债权执行的权益,故判决不得执行涉案房产。

本案综合未成年人子女名下房产购买、赠与、使用、经营情况,结合父母作为债务人债务偿还能力和债务情况等因素认定债务人亲子赠与的效力。

本案准确把握当事人权利性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在防范债务人利用家庭内部关系,恶意逃避债务、规避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的同时,坚持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和公信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大财产。

这不仅有利于防止经营风险的扩张,维护家庭生活的稳定,也有利于形成理性的市场交易秩序,督促第三人慎重对待与名下无财产的市场主体进行交易。

以离婚协议虚假分割财产不得排除执行

某银行于2014年5月向麦某禄发放贷款300万元,贷款期为一年,后因麦某禄未依约还款,经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某资产公司受让债权后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涉案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等。

麦某禄前妻陈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排除执行。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为麦某禄、麦某光,房屋所有权证显示所有权人为麦某禄。

陈某与麦某禄于2014年10月登记离婚,双方约定麦某禄持有的涉案土地份额、涉案房屋归陈某所有等。

自2014年12月起,其儿子麦某珲、麦某光代为出租涉案土地及涉案房屋,麦某禄居住在涉案房屋一楼,于2023年死亡。

另查,陈某于2016年曾在另案中答辩称麦某禄除了该案土地使用权外,名下还有本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具备一定财产实力。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麦某禄与陈某登记离婚并约定涉案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归陈某所有均发生于麦某禄向某银行贷款后。

陈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且在办理离婚一年多后仍在另案诉讼中确认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为麦某禄财产并认为该财产可用以清偿麦某禄的债务,其对涉案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执行民事权益。故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执行领域的虚假异议破坏社会诚信,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案外人以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在强化案外人举证证明责任的同时,也应运用好关联案件查询,督促当事人诚信诉讼,遏止当事人虚假异议妨害执行的行为。

本案经关联案件查询,显示案外人在本案中的对执行标的的归属做出与前案相互矛盾的诉讼主张,规制了当事人利用婚后财产约定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情况,有关处理思路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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